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
      腾达路半岛花园1幢
      1616室
电话:0576-82391381
邮箱:hyhqcbk888@126.com
您现在的位置:宏跃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和考评办法
台州市宏跃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2014-06-18 09:15:53
    餐饮单位使用可视玻璃隔断或视频直播等方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制作加工的过程,公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称为"阳光厨房"。"阳光厨房"通过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和餐饮单位厨房内部操作过程、让社会公众直观地了解食品加工过程管理情况,更好地督促餐饮单位规范操作,保障食品安全。开展"阳光厨房"建设,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食品制作加工监督,让消费者看得清楚、吃得放心;有利于企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行业经营透明度;有利于强化企业自律行为,规范操作流程,内抓管理、外塑形象。建设"阳光厨房"是省政府和省局列入2014年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切实推动和完成全省重点餐饮单位的阳光厨房建设,特制定《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标准和考评办法》。
一、建设标准
"阳光厨房"建设由操作展示和信息公示两部分组成。
1、操作展示。"阳光厨房"操作展示内容为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餐具消毒。展示方式有玻璃隔断、大厅视频、互联网视频,不同展示内容可任选一种或多种展示方式。
2、信息公示。"阳光厨房"信息公示内容有许可证、餐饮等级、食品安全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自制饮料配方,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使用的添加剂等。公示方式应在店内明显位置、菜单和互联网公示。
3、鼓励项目。鼓励使用高清监控摄像设备,鼓励在互联网上进行操作展示和信息公示,鼓励公示主要食品原料采购信息(具体建设评定标准见附件1)。
二、考核
1、考核指标。2014年各市特大型、大型餐馆和学校食堂(不含幼托机构)总数的20%建设"阳光厨房"。

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考核指标

地区/业态 特大型餐馆
(数量)
大型餐馆
(数量)
学校食堂
(数量)
考核指标
总数 20%
杭州 114 1366 1094 2574 515
宁波 79 686 883 1618 324
温州 98 534 630 1262 253
湖州 30 416 308 754 151
嘉兴 59 359 432 850 170
绍兴 35 336 694 1065 213
金华 26 274 541 841 168
衢州 14 59 328 401 81
舟山 20 155 128 303 61
台州 43 288 387 1018 204
丽水 2 117 361 480 96
义乌 4 96 119 219 44
合计 524 4656 6205 11385 2280
  说明: 1、特大型餐馆和大型餐馆采用2013年12月各市上报的统计数据。 2、学校食堂采用《2012年度浙江省
  餐饮服务监管数据统计汇编》数据,不含幼托机构。 3、考核时以当时的实际数据为准。

2、考核方式:省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抽查。每市抽签检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签检查已上报实施"阳光厨房"的餐馆和学校食堂各5家。
3、考核时间:各市于2014年10月31日前,向省局报送本年度"阳光厨房"建设总结,附本地区实施"阳光厨房"单位名单(见附件2)。2014年11月份开始,省局组织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要将实施阳光厨房工作纳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分管领导亲自抓,分解任务,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确保"阳光厨房"建设目标顺利完成。 
2、典型示范,注重实效
    各地要以2012年和2013年度的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和示范学校食堂为重点,督促指导做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工作,完善"阳光厨房"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省局将"阳光厨房"建设纳入2014年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价验收标准。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市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的浓厚氛围,让消费者参与监督,对食品制作加工的过程看得清楚、吃得放心。同时强化餐饮单位自律意识,推动餐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关闭]    

浙公网安备 33100402331598号